“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

发布者: 吴山丹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8:38 浏览次数:

学生班级是学院实施教学,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基本依托单位。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成才意识和班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力争实现“八个提高”和“六个减少”。“八个提高”即:实现班集群体政治素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学习成绩提高,上课出勤率提高,上晚自习率提高,资格证书获得率提高,社会实践参与率提高,参加科技创新和文化艺术活动的参加率和获奖率提高。“六个减少”即:不文明现象减少,上课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减少,补考或重修学生人数减少,因为学习原因降级或退学学生人数减少,考试作弊学生人数减少,违纪学生人数减少。

二、评选办法

(一)申请创建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申请表》,按照创建目标要求进行创建,创建期为一学年(毕业班为一学期),创建期完成后认真总结创建成果。各系根据申请创建情况按不同年级组织评审,系评委会在听取被推荐班级学风建设情况汇报和各任课教师对该班学风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分项打分,最后评出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备案。创建申请、评审工作每年9月份进行。

(二)优良学风班集体至少要符合下列要求中的五条:

1.无不达标项目(班级制定的目标)。

2.在本系同年级“学风建设”评估中总分第一。

3.考试成绩及格率一年级在85%以上,二、三年级在90%以上。

4.在本系同年级班级中,外语等级考试平均成绩最高。平均成绩=(每人三级分数×70%+每人四级分数×100%+每人六级分数×150%)/班级总人数,四、六级成绩按100制计入。

5.是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且红旗宿舍团小组数占团小组总数的70%以上。

6.当次创建周期内在参加系级及以上集体活动中获得过集体奖。

7.本班级学生无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因学习原因降级的情况。

8.在校风、学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有被学院树立为先进典型的个人或集体。

9.在社会实践中有受到院级表彰的先进社会实践团体或个人。

(三)每学年评选出优良学风班原则上不超过全院班级总数的10%,优良学风班集体有效期一年。

(四)评分标准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打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1.政治思想道德建设综合评价(12分)

2.学习纪律方面(10分)

3.学习成绩方面(40分)

4.创新能力方面(12分)

5.社会实践方面(8分)

6.文体活动方面(8分)

7.其他方面(10分)

三、奖惩措施

(一)学院对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该班开展学习活动。

(二)对在“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授予“学风建设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在各类评优、奖学金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中,给予重点考虑。

(三)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主任直接进入“优秀班主任”评选行列。

(四)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优名额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6%,在专业奖学金评选名额在规定总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

(五)在其他奖学金(助学类奖学金除外)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中,对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视情况给予倾斜。

四、活动步骤

学院以学年为周期,持续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针对不同年级和班级个体的特点,找准问题,确定目标,突出重点,分层次、分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把握情况、找准问题、确定目标

各系制定符合本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方案。了解和掌握各班级的具体情况,与班主任、班级干部共同分析影响班级达标的主要问题,结合学院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出符合本班级实际切实可行合理的创建目标,创建目标不能过低或过高。

(二)第二阶段:积极参与、解决问题、不断推进

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级主要干部组成的“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工作小组,大力号召和动员班级每一位同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按照本班级的创建目标,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以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自觉提高自身素质。针对学生班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坚持课堂考勤、晚自习、与学生家长联络制度以及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子、组织早自习等措施,帮助学生增强信心,提高学习效果共同进步。

(三)第三阶段:中期检查、查漏补缺、整体推进

学院每年十二月份对各系“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各系对“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情况做阶段总结,对各班级创建情况进行分析,查找不足,改进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班级,要给予重点关注和指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实现整体推进。

(四)第四阶段:全面总结、评优表彰、宣传典型

学院每年九月份对各系“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各系按照“评选办法”认真做好“优良学风班”的组织评选工作,并总结一年来“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同时利用橱窗、广播、网络等载体,对在学风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不断巩固和深化已经取得的成果。

五、创建要求

(一)各系要面向本系所有班级深入宣传“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意义,将《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宣传到每一个班级和学生。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创优良学风、共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各系每学年申请创建的班级数不得低于本系班级总数的50%。

(二)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广泛全面和深入细致相结合,关注个别和整体推进相结合,认真研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扎实有效的推进学风建设。

(三)要结合本系实际开展读书演讲、专业实践、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辩论赛等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活动,通过丰富载体,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四)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要求,要求他们在学风创建中起表率作用。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后1/2的学生,原则上不担任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

(五)各系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