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在主管就业工作书记领导下,主持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全面工作,制定就业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抓好日常管理,检查工作日志,监督工作计划的落实。

    2.负责有关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与总结工作。建立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校友创业、就业基地等信息库。

    3.负责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对毕业生的签约和派遣工作。做好本系毕业生专升本、考研、项目生考试、应征入伍等就业方式的咨询答疑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工作。

    4.根据毕业生的情况和社会用人需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毕业生现场招聘会、供需洽谈会。组织指导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参加各类用人招聘活动,督促并指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努力完成学院下达的就业率目标任务。

    5.广泛收集并及时发布用人需求信息,积极拓展就业市场,负责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就业联络网,及时落实学生的实习和就业,督促进行就业跟踪服务。

    6.负责与各级劳动部门、职介机构的联系,了解社会用人需求信息,进行就业市场社会调查。

    7.负责与企业联系,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校内外实践基地。

    8.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对已就业人员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职业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